努尔·白克力,男,维吾尔族,1961年8月生,新疆博乐人,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3年8月参加工作,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1978.11-1983.08 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
1983.08-1984.11 新疆大学政治系学生辅导员、团总支书记
1984.11-1989.01 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1989.01-1992.01 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(1986.09-1989.07 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)
1992.01-1992.06 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
1992.06-1993.09 新疆大学党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
1993.09-1995.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(其间:1994.05-1994.11 挂职任山东省肥城市副市长)
1995.04-1996.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
1996.03-1998.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
1998.02-1998.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
1998.03-2000.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、市长
2000.12-2003.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、政法委副书记
2003.04-2005.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、政法委副书记
2005.01-2007.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
2007.12-2008.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,政府代主席
2008.01-2014.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,政府主席
2014年12月起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(正部长级)、党组成员,国家能源局局长、党组书记
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、十八届中央委员,十七大、十八大代表,十一届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。